北美洲商业移民

QC魁北克投资移民

在魁北克投资移民项目中,申请人的义务仅限于做出投资,没有在魁省创办企业、经营生意的义务,该投资是在面试通过后进行的,由加拿大政府担保,投资款五年后可全额返还,对于申请人的学历、语言能力和年龄没有硬性要求,也无需提交商业计划书。

2018年8月起开始接受新的申请,届时魁省投资移民的净资产要求将提高至200万加币,投资额要求提升至120万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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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魁北克企业家移民

魁省企业家移民适用于能够成功经营、控制或管理企业,打算并有能力在魁省创建、购买或投资一个相当规模企业的申请人,该企业必须对魁省的经济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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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魁北克自雇移民

魁北克自雇移民是魁省商业移民中对资产要求最低的一个类别,该类别适用于有自雇背景的申请人,净资产达到10万加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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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曼省企业家移民

MPNP商业投资类别将取代PNP-B商业移民类别,新的商业投资者类别要求申请人在抵达加拿大的前24个月内在曼省开启或购买生意,新政下申请人不再需要向曼省政府交纳10万加币的保证金了。

MPNP商业投资者类别(BIS)又可分为以下两类:

* 企业家类 Entrepreneur Pathway
* 农场投资者类 Farm Investor Pathway

曼省企业家移民主要针对有意愿和能力在曼省居住,并建立、购买企业或合伙经营曼省现有企业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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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曼省农场投资移民

新政下的农场投资者类(FIP)替代了之前的农场战略招聘类,该类别要求申请人具备可证明的农场经营经验以及足够的投资资金,并且申请人有意愿在曼省的乡村地区创建和经营农场业务。MPNP要求FIP申请人建立的农场经营是生产与曼省当前农业相一致的初级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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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萨省企业家移民

萨省企业家移民,需要先注册萨省EOI,获得邀请后再提交完整的申请。EOI有效期为12个月。

萨省企业家移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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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萨省农场主移民

该类别适用于具备农场经验及投资农场经营资本,并打算在萨省购买并经营农场的申请人。该类别要求申请人至少具备50万加币净资产,对于4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要求至少具备30万加币的净资产。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SK萨省农场主移民

NB新不伦瑞克省企业家移民

NB省企业家移民,需要先向NB提交EOI,NB省高等教育、培训与劳动部根据高分原则以及对于NB省有经济利益的经营理念对EOI进行筛选,被选中的申请人将收到申请邀请函。

NB省企业家移民要求: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NB新不伦瑞克省企业家移民

NS新斯科舍省企业家移民

NSNP企业家移民适用于具有企业主或高管经验的申请人,该类别要求申请人在新省创建新企业或者购买现存企业,并能够积极的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当中;在企业经营一年之后,申请人可被提名申请永居,该类别申请为邀请制。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NS新斯科舍省企业家移民

NS新斯科舍省留学生创业移民

NSNP 国际留学生创业类针对于最近从新省大学或新省社区学院毕业的留学毕业生。申请时必须已经在新省创建或购买了一家企业并至少经营了一年,如果申请人有在新省定居的意愿,可被提名申请永居。该类别为邀请制。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NS新斯科舍省留学生创业移民

BC卑诗省企业家移民

该类别适用于能够支持BC省创新和经济增长的企业家,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家经验,满足一定的投资要求,并能在BC省积极的经营企业,即可通过BC省省提名达到移民加拿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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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卑诗省偏远地区企业家移民

卑诗省偏远地区企业家移民试点项目 BCPNP Entrepreneur Immigration – Regional Pilot (EI – Regional Pilot) 旨在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企业家在BC省的偏远地区创建企业,这将有助于满足偏远社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并鼓励在城市以外地区的投资。

BCPNP 偏远地区企业家移民试点项目对于能够参加该项目的社区有特定的要求: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BC卑诗省偏远地区企业家移民

PEI爱德华王子岛企业家移民

自2018年9月20日之后,爱德华王子岛省政府宣布关闭100%持股企业家及部分持股企业家类别,只对工签企业家类别进行邀请,自此爱德华王子岛一步到位企业家移民永久关停。

爱德华王子岛工签企业家类别适合于具备丰富企业主或管理经验的申请人,申请人持工签到PEI经营企业至少一年,之后才可获得提名申请永居签证。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PEI爱德华王子岛企业家移民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适用于有文化活动或体育方面相关经验的申请人,联邦政府允许此类申请人以自雇的形式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旨在为加拿大的文化或体育事业做出贡献。运动员、演员、作家、画家、以及自雇的钢琴教师、舞蹈教师、瑜伽教练等都可以通过该项目申请加拿大移民。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是一步到位的移民签证,对语言和学历没有硬性要求,签证官更看重申请人凭借技艺自雇的经历,只要满足35分最低评分即有资格申请。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

格林纳达投资移民

格林纳达投资入籍法案(ACT No.15 OF 2013)于2013年8月29日正式立法,是不受政府政策影响、以严格法律程序作为保障的投资移民项目。投资人可通过向国家转型基金(National Transformation Fund)捐赠(Section 10)或者购买政府认可的房地产投资项目(Section 11)为自己以及随同的配偶、子女、父母获得格林纳达完全的、合法的公民身份。

在2017年9月29日的ACT No.18 OF 2017中再次将可随行子女、父母的年龄限制放宽。2018年1月修改法案,对于单人的申请,NTF捐赠金额将降低至15万美元。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格林纳达投资移民

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计划

2013年3月,由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提出草案,在全国征求意见后,由安提瓜和巴布达议会正式批准了新的移民法案---《2013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法》。

入籍法第六章规定,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公民投资项目(CIP)”来吸引外国高素质投资者为本国带来大量直接投资、发展本国的经济,这些投资者继而获得机会申请成为安提瓜和巴布达公民。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计划

圣基茨和尼维斯投资入籍计划

圣基茨与尼维斯联邦投资入籍计划是一项国家投资公民法案(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依法对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有重大经济贡献的外国人授予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公民权。申请人在满足投资要求后直接取得圣基茨与尼维斯联邦国际和公民权。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圣基茨和尼维斯投资入籍计划

多米尼克英联邦护照项目

多米尼克投资入籍计划是基于多米尼克宪法第七章第101节和公民法案第8节和第20节(1)中提出,并于1993年多米尼克公民法修正案中修改并重新提出的多米尼克经济公民(Economic Citizenship Program),该计划要求申请人作出政府认可的投资,为多米尼克的经济做出贡献。

详细内容请参考本网站:多米尼克英联邦护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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